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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与在海外配偶合法结婚后,便可申请担保手续。回中国办理结婚登记的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无论有没有户籍或身份证保留在中国,必须要在加拿大办理“单身证明”才可回国办理结婚登记。在办理登记是要注意以下问题:
1、 持加拿大绿卡的中国公民若要在中国结婚,依照中国法律,男性青年须满二十二岁,女性青年须满二十岁,才能做结婚登记。
2.、加拿大的公民以及侨居加拿大的中国公民(持加拿大许可的临时居民)在中国结婚时须向中国民政机关提供:1) 护照以及赴华签证,持枫叶卡者提供加拿大移民纸;
2) 由中国民政机构认可的医院的体检证明;
3) 在加拿大已办理好的单身证明。离婚的要有离婚判决书,还要提供中文译本。
3.、居住在加拿大安大略省和曼尼托巴省的中国公民及加籍人士办理单身证明书,须经加拿大律师或公证员公证,并经安省内阁管理局或曼省省督府认证后,再送往中国领事馆认证。
4.、在中国领事馆办理单身证明书认证手续一般需五个工作日。如情况特殊,需加急办理,则须另交加急费,当日取件。
自公证日起,须在三个月内送往领事馆认证。经领事馆认证之日起,六个月内要登记结婚,否则无效。
整个手续等候时间从两周至四周不等,故此有意回中国登记结婚之新娘、新郎必须有充分的时间准备。
材料要注意真实性,还需要留意可能申请过程需要补充资料的通知,当然,如果通知你去体检,那么证明你的申请已经批准了,准备收拾行李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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