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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婚姻移民(配偶移民)签证可分为其配偶是加拿大的公民和没有入籍的永久居民两种类型。加拿大是一个很民主的国家,由于它的发展有很大程度上是要依靠每年稳定的移民数量来维持,所以,这是各类团聚签证中最容易的签证,也是各项移民政策中,对新移民较为有利的一种政策。
加拿大公民和加拿大永久居民在诸多方面的福利待遇没有区别,只是公民可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加拿大公民及移民局(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Canada)在对待婚姻移民签证和办理进度方面,没有任何歧视性的政策,申请与加拿大公民与永久居民婚姻的申请人,其实是一视同仁的。
关于未婚夫(妻)的家庭团聚移民,对于来自中国的未婚妻或未婚夫的移民申请。加拿大签证官非常注意考查这种未婚关系是否是真实的。加拿大驻北京使馆的签证官注意到,有很多配偶,即使已经结婚,他们的婚姻关系还是以移民为主要目的。根据加拿大法律,这种状况是不能够得到移民签证的,当然如果已经有婚姻结晶除外。而未婚关系,完全是由申请人自己陈述的一种未来的婚姻关系,而非现实的婚姻关系,移民官在审查这种关系的真实性的时候,就更加特别小心。
以未婚妻或未婚夫的方式移民加拿大的好处是,这种方式避免了中国的复杂的涉外婚姻的登记申请程序。法律规定,未婚妻或未婚夫去加拿大移民,只能是获得有条件的移民签证,条件就是该未婚妻或未婚夫移民去加拿大以后,必须在三个月以内与其在加拿大的未婚配偶结婚。如果在三个月以内不完成结婚仪式,该未婚妻或未婚夫的移民身份就被取消,他或她就必须返回居住地。但只要是当事人能够证实这种未来的婚姻关系确实是存在着,是真实的,移民官是无权拒绝该申请人移民加拿大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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