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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L-1签证是短期的非移民类别的工作签证,但它也是一个允许“双重意愿”的签证,即L-1持有人与其家属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身份,而不必担心危及他们的L身份,或者是在外国美领馆的签证申请。一些非移民签证明确禁止受益人有移民倾向,如果美国移民局在审理他们的签证申请期间或之后发现了他们有移民倾向,其签证申请就很有可能被拒绝,或者签证身份被撤销、收回。
幸运的是,对于渴望永久定居美国的L-1持有人来说,上述禁令并不适用。
EB-1C简介
有移民倾向的L-1持有人的一个更大的优势在于,存在一个为高管和经理设立的职业移民优先类别:EB-1C签证。事实上,这个第一类优先类别的签证就是为了那些符合L-1A条件的,并有兴趣成为美国永久居民的外来人士而设立的。
EB-1C是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移民签证中的一个类型。美国每年约有40,000个名额发放给EB-1签证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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