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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配偶团聚移民也叫夫妻团聚移民,是加拿大家庭担保移民中最常见的移民类别。加拿大夫妻团聚移民主要是用于加拿大公民或者在加拿大居住的永久居民(担保人Sponsor)担保其配偶或同居伙伴移民加拿大,与担保人在加拿大一起生活。
如果配偶和孩子已经在加拿大境内,则可以在加拿大境内申请永久居留;如果配偶和孩子在海外原居地,则需循海外申请的方式申请移民签证。
如在境内申请配偶、子女永久居留:
要求:
1.申请人必须已经身在加拿大境内,在整个申请期间申请人原则上也需要在加拿大境内。
2.申请人在入表时必须具有合法入境和合法居留的临时居民身份,并且在整个等候处理申请结果的期间须保持合法身份,没有合法身份者不能在加拿大境内以配偶类别申请永久居留;
第一阶段大致为期6个月,移民官将决定是否准许申请人在境内申请;
第二阶段为期3-6个月,处理核发永久居民身份的事宜,例如身体检查,背景调查等。
假如与配偶没有注册结婚,以同居配偶名义申请,必须证明双方已经共同生活超过一年;假如与配偶已经注册结婚,在注册后可以立即申请;
如果有22岁以上子女随行,需要证明该子女在申请入表时在校读书,发出签证时仍然在学校读书;
须证明夫妻/同居配偶关系的真实性,假如移民官怀疑配偶关系的真实性,签证申请将被拒绝;
如果申请一旦被拒绝,申请人没有上诉权;
如在境外申请配偶、子女移民签证:
要求:
申请人在入表时需要将担保申请、体格检查及签证申请三样文件一起呈报,故称为三合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不能挑选签证处,只能将申请文件交由负责居住地的加拿大签证处处理;
目前的整个移民申请处理时间大约在6个月左右,比较复杂的案子会拖比较长的时间例如9个月甚至一年以上;
须证明夫妻/同居配偶关系的真实性,假如移民官怀疑申请人与担保人的婚姻/同居关系是为了使申请人获得加拿大身份,移民申请将被拒绝;
申请万一被拒绝,担保人可以向上诉庭申请上诉,由上诉庭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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