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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A)
“杰出人才”或EB-1(A)主要指的是那些在商业、科学、艺术、教育、或体育五大领域中具有特殊才能,取得很高成就,并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声誉,而且其成果和贡献在该领域得到广泛认可的杰出专业人才。这些人应是被认为是该领域中少数的顶尖人物之一,并申请人在获得杰出人才绿卡后,将在美国继续从事其领域内的工作,而其工作会对美国社会的相关发展,提供实质贡献。EB-1(a)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不需要永久性工作的承诺。
杰出商业类人才杰出科技类人才杰出艺术类人才杰出教育类人才杰出体育类人才
(1)杰出科技人才:科学家、院士、发明家、各级科研机构和公司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程序师、计算机专家、医师、医学家、各学科正副教授、博士后、博士;
(2)杰出艺术家:画家、书法家、舞蹈家、音乐家、音乐指挥家、歌唱家、影星、名模、电视主持、影视导演、动画设计师等;各级特级教师、教育理论家等;
(3)杰出工商人才:杰出企业家、贸易商人、管理专家、金融专家、广告策划专家、市场营销专家、管理咨询专家、经济师等;
(4)杰出运动人才:著名运动员、教练员等;
(5)杰出教育人才:著名教育家、教育学学者等。
一般来说,美国移民法规定符合以下10条要求中的3条即可申请杰出人士,申请人符合的条数越多,对申请就越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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