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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杰出人才移民申请都不需要雇主,不需要提供就业证明(No offer of employment required),不需要申请劳工证(nor a labor certification is required)。但杰出人才移民必须明确的证明材料证明申请人在获得杰出人才绿卡后,将在美国继续从事其领域内的工作。这些材料证明可以包括未来雇主的通信(letter from prospective employer) ,预先商定的合同(prearranged commitments),申请人的进入美国后的详细工作计划(detailing plans on how he or she intends to continue his or her work in the United States)。
由于杰出人才移民申请都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不需要获得雇主支持和永久性工作承诺。因此,只要符合以上杰出人才移民申请条件,申请人可自行提交移民申请,不需要雇主的支持。即使申请人身在美国、中国或其它国家,只需证明其在进入美国后会继续从事相关领域的工作,如预期雇主的信件、未来工作具体计划或其它相关证据,就可提交杰出人才移民申请。 同时,申请人在递交杰出人才申请以后,可以随意变换工作,只要新的工作是在其申请的专业领域即可。此外,在等待杰出人才批准的同时,申请人可以递交其他类型的移民申请;例如:国家利益豁免。
另外,每年杰出人才EB1A的移民签证配额即大约为4万名左右。而从以往每年移民统计数字上可以看出,目前每年全球杰出人才EB1移民的人数也4万名左右(2015年 杰出人才的移民人数为41,688人,2014年 为40,554人,2013年 为38,978人)。因此EB1移民目前还不需排队,不用等待移民配额。即使以后有排期,也不会像EB2或EB5一样需要等待3、5年。目前EB1申请人可以在递交EB-1移民申请(I-140)的同时,递交身份调整(I-485),并为自己或者配偶申请工作许可(I-765)和回美証(I-131)。在这种状况下﹐即便绿卡申请因背景调查不能很快下来﹐至少全家在中美间旅行,配偶在美工作都将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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