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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有资格申请EB-1(a)或EB-1(b)(EB-1(c)比较特殊)的人和有资格申请国家利益豁免的人之间可能会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是这两类申请对申请人的要求却是非常不同的。在国家利益豁免申请中,申请人首先要证明在自己的工作领域中是:「硕士或以上专业人员」或者是拥有「突出技能的外国人」,还要证明自己的工作与同领域的其它人员相比可以给美国的国家利益带来更多的好处。能够证明这些才能为豁免「由雇主提供永久工作职位」和「劳工证申请」找到理由。与此不同的是,满足职业移民第一优先EB-1申请要求的申请人必须证明他/她在自己的工作领域中处于杰出或领先的地位。根据美国移民法,如果申请人在他/她自己的工作领域中处于杰出或领先的地位,在进行职业移民申请时就可以不必先申请劳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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