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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5投资移民简介
EB-5类美国投资移民,即Employment-based Fifth Preference,中文意思是“第五类优先就业型移民签证”。EB-5在1990年立法设定,是如今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个便捷渠道。
1990年,此类签证的投资门槛是100万美元,申请人通过投资到美国境内的一个企业,并直接创造出10个就业机会,同时,申请人还需自己来管理这个企业。因此,这个签证最初的效果并不是很好。直到1993年,EB-5移民法中增加了“区域中心移民方案”(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将投资额降到50万美圆,且将“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改为“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这不仅把投资额降了一半,而且就业机会的创造上也宽松了很多。通俗的说,就是,如果投资的标的是位于指定目标区(一般为低就业地区,即上面提到的区域中心),则投资门槛可以降低到50万美元,就可以获得2年期的有条件式绿卡。2年期满前90天,如果投资行为和就业机会仍然存在,投资人就可以申请解除条件,成为美国的永久居民。
目前美国政府每年授予EB-5签证的名额有10000名,其中3000名是保留给选择投资在指定的“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er)”内的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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