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10-80782433
在L-1签证申请时,美国移民局要求申请人提交一系列材料文件,以证明L-1签证申请人(雇主公司)和L-1签证受益人(外派员工)都满足了相关的申请要求。
美方公司须准备的文件
公司业务介绍
公司章程
公司联邦报税号码EIN申请表(Form SS-4)
股东持股证明
公司办公地租约
初始投资的银行对账单或转账凭证
审计过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现金流量表等)
公司报税表(Form 1120),如有
公司季度报告表(Form 941),如有
公司的商业交易文件(例如:商业合同、发票、提货单、信用证等)
带有公司标志、名称和地址的公司信头纸(数张)
反映公司办公室内部和外部的照片
境外公司须准备的文件
公司章程
公司营业执照
过去三年的公司报税表
审计过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等)
公司组织结构表,需要包含员工总人数及外派员工的工作职位信息
公司手册或产品介绍
公司的商业交易文件(例如:商业合同、发票、提货单、信用证等)
银行对账单或交易记录
带有公司标志、名称和地址的信头纸(数张)
反映公司办公室、工厂或办公楼内部和外部的照片(如果公司宣传资料中已经包括了这些内容,则不必单独提供)
外派员工须准备的文件
简历
学历证明
由该外派员工所任职的境外公司出具的在职证明
董事会决议或任命文件,阐明该外派员工将从他国调派至美国
其他可以证明该外派员工具有符合高级经理、高级管理职位的能力,或具有专业知识的文件
不能为空
不能为空
手机号格式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