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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自收到国家利益豁免申请文件后,移民局需要3到9个月的时间来审理,不同的申请所需的审理时间也不同。此外,审理时间也会因移民局服务中心和移民官的审案速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美国移民局审理NIW申请后可能会做出以下回应:
批准NIW申请
如果您的申请被批准通过了,USCIS会向您发出一封批准通知(Approval Notice)I-797表。正如您和我们共同期望的,这是最理想的结果
发出补充材料通知(Request for Additional Evidence,简称“RFE”)
如果移民局官员认为现有的材料还不足以证明您的申请可以获得批准,就会发出一份补充材料通知,要求您递交相关的补充材料。通常,移民局允许申请人最长在84天内对通知做出回应。我所经验丰富的律师会协助您迅速应对此类情况,以尽快提交补充材料。
发出拒绝意向通知(Notice of Intent to Deny,简称“NOID”)
如果移民局官员认为不能批准您的申请,或是由于您没有提交额外的补充材料,就会向您发出拒绝意向通知。如何回应此类通知?一般来说,移民局的拒绝意向通知,在方式上同补充材料通知非常相似。它们都是以书信的形式发出通知,且皆允许申请人最长在84天内做出回应。若申请人在有效期内没有回复移民局的拒绝意向通知,那么他的申请就会被否决。因此,拒绝意向通知与补充材料通知的区别在于,即使没提交额外的材料,收到补充材料通知“RFE”比收到拒绝意向通知“NOID”成功获批的可能性要大些(尽管这个可能性并不大)。如果申请人收到了拒绝意向通知,我所律师一定会迅速果断地采取行动,提交所需的额外材料,争取反败为胜。
通常,一份伴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国家利益豁免申请不会被直接拒绝。但是如果移民局官员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并未满足国家利益豁免的最低标准,他可以直接向申请人发出拒绝通知(Denial Notice)。因此,即使申请人已提交申请要求的所有初步文件,但也会基于上述原因而导致申请被拒。针对此类情况,申请人可以请求移民局重新考虑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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