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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 具备英语能力(雅思4个6分),并且在获邀申请该签证时能提供证明;
3. 在澳洲开展或计划开展一项符合条件的商业活动,并且有继续从事该活动的真实意图;
4. 申请者获得的投资资金总额至少有20万澳元,投资资金来源于以下实体:
(1)联邦政府机构;
(2)州或领地政府;
(3)公共资助研究组织;
(4)投资者属于澳大利亚风险投资有限责任或早期国家风险投资有限责任;
(5)高等教育资助方。
5. 在澳洲启动该商业活动的12个月内,资金投资方根据协议支付至少10%的资金;
6. 签证协议时,申请者持有企业实体至少30%的股份;
7. 申请者有企业实体的商业计划,计划中要说明创新型理念如何能在澳洲带来产品或服务商业化,或如何在澳洲发展企业或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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