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10-80782433
在个案的基础上,如果官员认为《移民和难民保护条例》第98.01(2)小节中规定的要求不足以表明申请人是否会在加拿大建立经济基础,则官员可以用评估来代替这些要求。
但是,对于收到申请时没有指定实体承诺的申请人,不得进行替代评估。
替代性评估
如果官员认为替代评估不合适,他们应在档案说明和正式拒绝信中明确说明,并简要概述拒绝考虑替代评估的原因。
是否行使被取代的评估权将取决于每个个案的是非曲直。官员应使用立法中使用的术语,如“替代评估”或“在加拿大经济上建立的能力”
如果一名官员决定在申请人符合该课程的所有要求时使用负面替代评估,则该官员必须执行以下所有操作:
以书面形式传达他们的担忧,并为申请人提供足够的机会通过信函/文件对这些担忧作出回应
彻底评估申请人的回答
获得指定官员的书面同意
在正式拒绝信中提供使用否定替代评价的原因,并将其输入全球案例管理系统(GCMS)注释
如果一名官员决定在申请人不符合一个或多个课程要求时使用肯定替代评估,则该官员必须同时执行以下两项:
获得第二名指定官员的书面同意
注意GCMS中的决定,提供使用积极替代评估的理由
取消实体的名称
为了被视为初创企业类别的成员,申请人必须获得指定实体的承诺。
如果指定实体在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局(IRCC)收到申请之前被取消指定:
由于申请人在申请时不会有有效的承诺,因此该官员不得代替他们的评估。
如果指定实体在IRCC收到申请且申请包含有效承诺后被撤销指定:
该官员可以代替他们的评价.脚注1
注:如果申请人在申请时有一个有效的承诺,尽管该承诺由于实体的撤销而不再有效,官员可以使用积极的替代评估。
不能为空
不能为空
手机号格式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