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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签证是短期非移民工作签证,它适用于跨国公司将合乎条件的外籍员工派遣至美国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关联公司进行短期工作。
L-1签证有两种类型:L-1A签证和L-1B签证。
L-1A签证是用于派遣跨国公司高级经理和高管人员的工作签证;L-1B签证是用于派遣跨国公司具有专业知识(specialized knowledge)的技术人员的工作签证。不同的类型在申请时有不同的申请要求。
在下面, 我们将分别阐述对L-1签证申请人的跨国公司的要求,以及L-1A,L-1B签证对外派雇员的要求。
对于作为L-1签证申请人的跨国公司的一般要求
在L-1签证申请过程中,申请人是跨国公司,它向移民局提出L-1申请,为外派雇员申请L-1签证,因此外派雇员是L-1申请的受益人。无论是申请L-1A还是L-1B,作为L-1签证申请人的跨国公司须满足如下条件:
L-1B对外派雇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
不同于L-1A受益人,L-1B签证并未要求受益人必须以高级经理或高级管理人员身份为公司工作。然而在申请时,L-1B要求受益人拥有“专业知识”。
2015年,美国移民局对外发布了一份政策备忘录,并替换了先前已有的L-1B申请的审批指导。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移民局指出,L-1B受益人必须满足或优于签证申请所要求的“专业知识”条件。由于移民法[section 214(c)(2)(b)]此前对“专业知识”没有明确定义,所以新的政策备忘录对此作了更清晰的规定。
根据新的备忘录,L-1B受益人如果拥有“特殊知识(special knowledge)”或“高级知识(advanced knowledge)”,或两者兼备,那么就可以被视为拥有“专业知识(specialized knowledge)”。移民局关于上述两类“知识”定义如下:
特殊知识(special knowledge):是指个人对提交签证申请的跨国公司的产品、服务、研究、设备、技术、管理或其他利益所需技能,以及在国际市场的运作方式的特殊认知,并且这种认知完全异于特定领域内普遍认知;
高级知识(advanced knowledge):是指个人对提交签证申请的跨国公司的具体程序及流程拥有的高度了解或专长。这种了解或专长在相关领域并不常见,并且其先进程度在对公司的发展性、复杂性和理解上远超公司内部一般员工。
有些跨国公司很容易满足上述L-1申请要求,不需要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特别是那些众所周知的大型公司。但是对于规模较小或是初创公司,在提交申请前需准备大量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申请资格。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建议这种类型的公司向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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